轉知衛生福利部於本(111)年4月29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423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
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11104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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